《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时间:2024-07-25 17:17:55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被这个春节吓到了。出生至今,从未有过这样的新年。

小年夜图书馆借一些书,心理想它们也许能陪伴我,度过一个惶恐时期。然而发现,在家读不进去。是我心态焦灼吗?还是我借的书,本身有点问题呢?

借了一本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书名早已如雷贯耳,据说作者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就许诺要写一个圆满的爱情故事。马尔克斯反对爱情的悲剧传统,他用温暖的故事情节为底料,奉献出一部与众不同的,反映老年人爱情的小说。

然而,在阅读这部名著时,我经常中断。是因为故事不吸引人,还是因为叙述语气,或是因为我读书缺乏耐心?

恐怕三个原因都有。

小说男主人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出场,我就有抛弃阅读的念头。每个阅读者,都怀揣着各自不同的目的去阅读,就算是没有目的,纯解闷翻翻,也算是一种目的。

记得若干年前,网上曾排名最难阅读的几本书。《红楼梦》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赫然在列。为什么会被认为难读?我试图用自己的理解来分析一下:

大多数读者,不喜欢那种半文半白的叙述语言,不管文言文有多么典雅,多么节奏感和铿锵有力,年轻一代会敬而远之这种大部头。

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马尔克斯,那种语言,又是另一种折腾。随便翻动几页,发现他几乎每个句子里面都要加定语,大量的定语。

书中随便抓两句:而在皮奥第五死于一次之路不善的肠绞痛之后,也是叔叔担起了照顾母亲的责任。

她不寒而栗,就像年少时曾看见弗洛沦蒂诺﹒阿里萨站在她的床脚一样,只不过后者的出现并非出于仇恨,而是出于爱。

马尔克斯式的语言风格,也是形容词不可或缺式风格。这会让句子变长,也会弱化读者对主语的注意力,渐渐地,一点点地,终于不知作者所云是何物……

意识流小说,都有这个特点,大段的内心独白,大篇幅的人物动态缓慢描写,几乎没有人物语言和对话。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小说阅读者,是以解闷为目的,这种小说非但不会起到解闷作用,还会让人更闷。

我觉得,喜欢这类小说的读者,应该是职业作家。一个以写小说为职业的作家,写故事已经山穷水尽,写不出更精彩的情节时,马尔克斯魔幻现实技巧可以说是一根救命稻草,把本该注重情节的小说,转向侧重写作技术技巧。

不记得是哪位大家说过类似这样一句话:好故事早已被前辈们写尽。

小说落入技术层面是必然?只能说,把握话语权的评论家真把小说往这条路上领,小说会越来越小众,离百姓原来越远,一如曾经的.宋词元曲一样。如果大部分人一读书一拿起书,就觉得头疼,这是文本文学(尤其是长篇小说)即将消亡的一个表征。当真实生活远比小说精彩,你说我为何还要去阅读你那无聊的小说?

马尔克斯的小说,让我觉得阅读乏力,恐怕还与我对好小说的定义有关。这本书中的故事,有他亲生父母的爱情影子,但他自己对骇人听闻的瘟疫有多少体会,我很质疑。也许是大师够理性,在人类焦虑面前,仍然可以用私有的浪漫的爱欲去抵挡。毫无疑问,它不是我心里的好小说。我心中的好小说,就得有吸引人的情节,富有智趣的语言,如果能捧腹大笑,令我手不释卷,我必然会高赞。最起码我内心优秀的小说,一定要有一口气让人读完的欲望。

情节拖沓缓慢,如果著名作家的著名作品出现这样的示范效应,那么小说真可能会走进死胡同。

雨果曾说,一般化是作者缺乏天才的表征,这对艺术来说,糟糕而致命。

《霍乱时期的爱情》当然不是没有一处闪光点,马尔克斯有那种大师情怀,不少直抵人灵魂的金句,散布在小说中,比如,描写乌尔比诺医生衰老无助,又不得不维持孱弱的生命“他还在尽可能地维持它们,那全是出于在死亡黑暗中找不到上帝的恐惧”。反过来说,小说有一些细节,会令格外挑剔的我不舒服,甚至质疑这位魔幻大师领悟力。普通读者也许不会如此。

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拉丁文学中,长长的人物名字,很考验阅读记忆力,不过对于喜爱多层次语言的阅读者,一定不会构成任何问题。我认为一部伟大的,不可逾越的作品,是不易被模仿。小说的语言可以模仿,但多写几段就会露陷,因为作者的灵魂独一无二。如果一个写作者的风格,一下子就被模仿,并被后来者赶上,那他(她)还不能算大师。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公式简单到不可思议,这是用简洁之美表达深奥理念的一个典范。

这个春节并没有停止阅读,只是人各有所需,心灵归属也不一样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2

这是马尔克斯对爱情的各种揣摩与思考后的杰作,他把自己对于漫长时间描写的能力与爱情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结合在一起,无形中表达了自己对于爱情的观点。

爱情,是文学作品的永恒主题,可惜的是很多作者写了很多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最后还是对爱情一无所知,可恨的是他们中的一些人自己本身就不相信爱情。很多伟大的作家都讨论过爱情,马尔克斯在这本书中也用一个故事写了自己的爱情观。他说,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这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首先,他探讨了爱情与时间的问题。他的观点很明确,活到老,爱到老,他不只一次提到51年这个漫长的时间,并且干脆让小说中的人物来表达这一观点。费尔米纳的儿媳就是这样,她站在婆婆的一边,她支持婆婆的行为,并且努力说服丈夫也接受。另外,对于自己女儿的胡言乱语,费尔米纳做的坚决,甚至可以说是绝情。女儿的反对所造成的她的厌恶情绪,比她年轻时与阿里萨的关系遭到父亲的反对时的反映更加强烈。我们都说爱情是永久的,我们都期待地久天长的爱情。我们为一对牵手过马路互相搀扶的老人而感动,说明打心底里我们是这么相信的,可是,如果你得知这对老人没有结婚,只是处于恋爱阶段,你又会作何感想?或者说,老人是否可以拥有爱情?在这本书里,前半段多是阿里萨荒唐的单相思与费尔米纳朦胧的少女情愫,那种单纯青涩的确美好,但是,这种经历了人世沧桑之后的两心相悦才是爱情的最美阶段,这个阶段的爱情才是费尔米纳一直所向往的,书中写到“他昔日的信中没有一行字,他自己令人厌恶的年轻时代中没有一刻钟曾使她感到一个星期二的下午由于没有他在身旁而显得如此漫长,如此孤独,如此难以忍受”。此外,小说中也提到,当年费尔米纳放弃与阿里萨的关系是由于在她眼里,他更像是一个影子,而不是一个真实的人。而如今,五十一年后的重逢,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这就牵扯到爱情中的另一个问题,即恋爱关系的处理问题。关于费尔米纳年轻时对阿里萨的抛弃,并不是小说里众人物所猜测的攀高枝,而是他们当时的恋爱关系本身就是不成熟的。费尔米纳 ……此处隐藏14715个字……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篇11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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