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后感汇编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孔乙己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这篇文章讲述了求乞人怎样去乞讨,利用了这一个事列来贬谪那些有手有脚却好吃懒做的只求乞讨度日的人。从这一小段中,有很多方法,我给你们一一道来。
一个小孩子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而拦着磕头,追着哀求,我厌恶他的声调,态度。我憎恶他并不悲哀,近于儿戏,我厌烦他这追着哀呼,我烦腻他这他这追着哀呼。又有一个人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但欠哑的,摊开手装着手势。
从这两小节的`内容中,可以看出这些乞讨者方法多样,他们能动脑筋想到这样地方法来取得别人的同情,却不去用自己的劳动换来自己的幸福。那些只靠乞讨度日的人非常可恨,我们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要用我们辛勤的双手创造我们的幸福。
从中可以得到我们要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应得的报酬,我们有手有脚,为什么不去自己劳动换取我们的幸福呢?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一心想要科举,但那时是众多人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他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借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的“姿态”。
从又破又脏的衣服中看到他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从语言中读出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他。从他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表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然后遭受残害即将死亡。从这本书之中我看到封建文化和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对不幸者的冷酷,由此可见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虽然孔乙己在一个岁月冷漠,时代没落,旧制度腐朽的社会,但他不去捉住机遇,不去奋斗,怎能不被社会淘汰?
笑耶?单看孔乙己的人生境遇无不让人可怜,因为他的身份——无任何功名却也不肯摘掉读书人的头衔。因此使两个阶级都不待见他,他也融不进任何一个群体里,可怜到只得在孩子们中找认同。可算是可笑了。
喜耶?文章多次出现“笑”的剧情,孔乙己的`出场也给人们带来欢笑,可这笑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这笑让人寒心害怕。
悲耶?“孔乙己是那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在其他人的心中,孔乙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他的存在只是在烦闷生活中打发无聊的笑料罢了。即便是孔乙已之后死了,所有人也都无所谓,冷漠到病态了,孔乙已渐渐在人们记忆中消失。唯一记得他的人,却是还想剥削他的掌柜。这是那个悲凉的社会孕育了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已悲惨的结局一半来自那腐烂的社会,一半来自于他自己。他本可以褪去长衫以他高大的身材,养活自己本身就不成问题,可终究败给了面子和惰性。生活在那个时代,似乎悲惨命运早已注定,但各自的命运应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若天要亡我,那就逆天而行,逆天改命。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500字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这一代人,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秋风萧瑟,鲁镇的街道上显得格外寂静,只听见孔乙己移动与地面摩擦发出的“沙沙”声。他口中喃喃道:“天将降大任物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这点小灾,何足道哉?”
他挪到一棵树下,觉得小腿疼得厉害,一看原是伤口处冻的又开裂化脓,惨不忍睹,他将自己紧紧蜷在树下,自言自语着:“吾受此难,天岂会不降大任于我?……”想着,竟沉沉睡去。
这是一个好梦,他梦见八方大轿将他送入宫中,从此他一飞冲天。回到鲁镇,丁举人和掌柜战战兢兢地送水给他,他伸手去接:“呵呵。”地笑出声来。
不料这一笑竟静了树旁的.乌鸦,乌鸦哑哑地叫着,使他惊醒,此时却是秋雨零落,暮色浓重,他无力地笑了两声,牙关冷的一直颤,苦涩道:“我这五十年来都是一场噩梦,不过庄生梦蝶罢了……现在梦要醒了……”他不再说话,闭上了眼。
寒风哀号,似乎在为他送一首挽歌。
《孔乙己》这本书是我在学校的图书交易会上花低价买来的,起初我只是应付差事而买的,后来当我细细品读时居然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是我国作家鲁讯先生的作品,本书除了《孔乙己》之外,还有其它许多鲁讯的作品,都是反映当时社会及人民的生活情况。
我最喜欢的是《孔乙己》,主要讲述了“我”在咸亨酒店当伙记时遇上了孔乙己这个顾客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大家讽刺孔乙己偷东西时,我真为他感到惋惜,他为什么不用自己的双手来劳作呢?当我读到孔乙己偷东西被打折了腿时,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者饱含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情。
通过品读《孔乙己》这本书,我要告诉大家:人要劳动,偷只管一时,而劳动可以管你一世。像孔乙己那样好吃懒做是要不得的。
我读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个好吃懒惰,学问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读完《孔乙己》这篇文章,我觉得孔乙己虽然贪吃贪喝,但是在文中“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欢文学的,而并不是一个即贪吃贪喝,又是一个不勤奋好学的.虽然孔乙己常有偷窃的行为,但也不是天天不务正业.
在文中孔乙己来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窃被何家吊着打,不但不关心孔乙己的伤势,而且来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结尾,掌柜还仍然想着孔乙己欠自己十九个钱.可见掌柜这个人是一个贪财,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结尾部分孔乙己被举人打断了腿,原因是偷盗,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没死.
无论孔乙己到底死没死,我们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不知道为什么,拿起这篇文章,就有点放不下的感觉。或许它是一篇小说,里头有吸引人的故事情节以及丰满的人物,再或许它是一篇出自鲁迅笔下的名篇。看完一遍,只是感叹孔乙己悲剧的人生。再细读一遍,发现这个人折射出了一个大的社会。折射出这个社会的冷漠,这个社会的残酷。
或许在更多人眼里,孔乙己是那个社会的“多余人”,也是那个社会的被毒害者。在别人的贬斥下,我欣赏起他的执着,虽然,我们会怒其不争,可是,换个角度去看他,他一个人的反抗也是无济于事的。他热衷于功名利禄,其实,这个那个社会司空见惯的'行为,我们不应该去指责或者去批评,要怪我们只能责怪那个社会,诅咒那该死的科举制度。其实,像孔乙己这样的人,不只是存在于封建社会,当今社会,有何尝少呢?在这个竞争社会激烈的时代,在这个所谓“人才济济”的21世纪,很多“孔乙己”奔波于公务员的考试当中呀。一个职位居然有那么人来竞争,他们为的什么?我想不言而喻吧。
以前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那如今呢?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惨的经历后,便对这位酸酸的穷书生感到很是可怜,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他可气又可笑。如果当初孔乙己刻苦读书,说不定满腹经论,学富五车的`他当了官,生活也就不会那么落魄。但这仅仅是个假设。自满但又贫穷的孔乙己自以为自己有点文化,又不能用这点文化来付出劳动,自食其力,最终因为好吃懒做而走上偷窃之路,被人打断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怜他因为没有正当工作而越过越穷,从而误入歧途。别人嘲笑他,他从不理会。而且他虽穷却十分讲信用。他活得让人心酸让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气又可笑,气的是他不用功读书,不争气,好逸恶劳,颓唐一生;笑的是他骄傲自满,穿着又破又脏的长衫,过着比短衣族还穷的日子还自感清高,甚至自以为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在那个时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样的书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沦落一辈子。他们不如健壮的庄稼汉,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们读书,就象是用一生下赌注,赢者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而输者有的就贫穷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个代表,也算一个特例。
我相信,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人是可悲的,也是悲剧的。
孔乙己是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在很多情况下,个人只不过是社会以及统治者的工具罢了,正如那们的导演在《末代皇帝》所传递的悲凉的声音:“当这个王朝要灭亡了,你也要去陪葬。”
孔乙己就是个陪葬品。
社会是变动的,变动是残酷的,那位英国的达尔文在提出了生存竞争之后,摧毁的不仅是神权的统治,也摧毁了一代人对于美好秩序的想象。
现实只是杀戮与竞争而已,能活下去的必然是像狗一样乐于讨好现实的'人,像孔乙己这们还梦想着以前的人能活下去吗?
人的不屈与反抗在世俗这位x君王面前永远是渺小的,每一个时代都反对与他意见相左的人。
帕斯卡尔曾经对于人为何宁愿向着禽兽也不愿向着天使表示过疑问,但事实是,天使活不下去禽兽活下去了。
对孔乙己的印象是不可磨灭的。
他衣服脏了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穷酸,九个大钱也会排出来的酒鬼,就在鲁迅先生的笔下,被表现的淋淋尽致。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致命清高?
无从知晓,他在人们的讥讽中度过了那黯淡的时光。在长衫主顾看来他是可有可无的,来了,不过是增加先笑料;再短衣帮,看来他是可怜可笑的,有他,不过是解些疲乏;在酒店掌柜看来,他是可悲可泣的,欠了十几个大钱,一直不还,先生,仰首长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一名少年,应该从他身上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身。更不见他人之不信。而成自己的笑料孔乙己是被科举迫害成为牺牲品的。现在的.社会已经远离了害人的科举。而我们少年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社会的复杂性,需要我们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理想。在接受信息时,敞开心扉,理性选择,取精华而弃糟粕。
好的心性配合渊博的知识。奋斗起来才会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
回首再看,不会为孔乙己而悲哀了,也不会为他的不争而愤怒了,那个时代选择了他,已注定是灭亡。而我们生活在新社会,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我相信:我一定会赢。
孔乙己,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的读书人。在黑暗社会里,他唯唯诺诺地活着,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尸走肉,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孔乙己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己心中,他并非这么想。在与他同龄的人中,只要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孔乙己只好向孩子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才会有轻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停过。后来的他只能靠双手走路,终于,他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这就是鲁迅先生笔下这篇文章的结局,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在描写孔乙己时运用大量的手法,对人物外物都有描写,笔墨越多,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用意有两点,一点在于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在鲁迅先生的.作品中,运用了不同手法将人物的现在与过去形成对比。对周围人物和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出当时旧社会的制度。在另一方面,作者希望能让更多的人从麻木不仁中醒悟过来,这个社会能够振作起来。
我读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个好吃懒惰,学问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读完《孔乙己》这篇文章,我觉得孔乙己虽然贪吃贪喝,但是在文中“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欢文学的,而并不是一个即贪吃贪喝,又是一个不勤奋好学的。虽然孔乙己常有偷窃的'行为,但也不是天天不务正业。
在文中孔乙己来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窃被何家吊着打,不但不关心孔乙己的伤势,而且来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结尾,掌柜还仍然想着孔乙己欠自己十九个钱。可见掌柜这个人是一个贪财,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结尾部分孔乙己被举人打断了腿,原因是偷盗,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没死。
无论孔乙己到底死没死,我们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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